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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股权投资的这三种运作模式都有什么区别?
作者:匿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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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股权投资的这三种运作模式都有什么区别?
答:有限合伙制基金的优点:
1. 运作模式简单,与一般公司的设立一样采取准则制,无需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,只需向相应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,且资金聚散灵活,适应性强。
2. 它是有限责任形式的投资,投资人以承诺资本额为限承担责任,同时承诺出资也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;
3. 实现社会资本与创投家(知本)两项生产要素的成功结合,优化社会资源配置,产生了1 + 1 > 2的协同效应;
4. 有限合伙制基金不是纳税主体,其应缴税收等同于投资人直接投资所需要缴纳的税收,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和所得税,从而避免“双重”赋税;
公司制基金的特点:
1.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;
2. 股份可以上市;投资收益可以留存继续投资。
信托制特点:
1. 类似有限合伙,同样有免税地位;
2. 但资金需要一步到位,使用效率低;
3. 涉及多个中间机构,增加基金的运作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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